各讲师—职评工作程序
导语 中学高级、中一、小高、中专讲师、助理研究员、实验师职评工作程序。
报名(业务考核)
申报人员向学校自主报名(6月底)。
各县区汇总报送参加业务考核人员花名册(附Excel电子表格)。
业务考核
笔试、说课 (8月中旬)。
下达业务考核通过名单(8月下旬)。
报送材料
中高评审对象花名册及职评材料(附《花名册》的数据库软盘)报送我局(教师资格认定中心)。
审核
中高评审名册、职评材料报市人事局审核、具函。
要求召开评审会议函2份、花名册2份(附软盘)上送省教育厅和人事厅。
评审
市教育局组织市高评会评审。
评审通过名单上网公示。
评审通过名单一式二份、统计表(附软盘)报送省教育厅和人事厅。
评审材料退还给各县市区。
发文
省人事厅发文,市人事局发文转发各县市区人事局(县市区教育局通过市教育局寄送收文)。
发证
市教育局向省人事服务中心购买高级证书(交文件、做证名册和证书费5元/人)。
全市统一打印做证,贴照片,收取证书费5元/人。
去省人事服务中心盖印(钢印)。
通知各县区、市属学校来市领取证书。
中一、小高职评工作程序
(2007年)
申报
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申报。
业务考核
县市区教育局组织业务考核。
报市审核
提前7个工作日报送市教育局和市人事局审核。审核材料内容:
1. 要求召开评审会议函一式三份(县市区教育局和人事局盖印);
2. 中一、小高花名册一式二份(附《花名册》Excel电子表格);
3. 申报人员评审表一份(如有破格,另附破格材料袋)。
评审
县市区组织中评委评审。
发文
各县市区人事局发文,抄送市教育局(由县市区教育局寄送收文)。
发证
县市区教育局向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购买中级证书(交文件、做证名册和证书费5元/人)。
县市区教育局做证,贴照片。
去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盖印(钢印)。
向有关学校下发中级证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