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讲师—职评工作程序

导语 中学高级、中一、小高、中专讲师、助理研究员、实验师职评工作程序。

  报名(业务考核)

  申报人员向学校自主报名(6月底)。

  各县区汇总报送参加业务考核人员花名册(附Excel电子表格)。

  业务考核

  笔试、说课 (8月中旬)。

  下达业务考核通过名单(8月下旬)。

  报送材料

  中高评审对象花名册及职评材料(附《花名册》的数据库软盘)报送我局(教师资格认定中心)。

  审核

  中高评审名册、职评材料报市人事局审核、具函。

  要求召开评审会议函2份、花名册2份(附软盘)上送省教育厅和人事厅。

  评审

  市教育局组织市高评会评审。

  评审通过名单上网公示。

  评审通过名单一式二份、统计表(附软盘)报送省教育厅和人事厅。

  评审材料退还给各县市区。

  发文

  省人事厅发文,市人事局发文转发各县市区人事局(县市区教育局通过市教育局寄送收文)。

  发证

  市教育局向省人事服务中心购买高级证书(交文件、做证名册和证书费5元/人)。

  全市统一打印做证,贴照片,收取证书费5元/人。

  去省人事服务中心盖印(钢印)。

  通知各县区、市属学校来市领取证书。

  中一、小高职评工作程序

  (2007年)

  申报

  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申报。

  业务考核

  县市区教育局组织业务考核。

  报市审核

  提前7个工作日报送市教育局和市人事局审核。审核材料内容:

  1. 要求召开评审会议函一式三份(县市区教育局和人事局盖印);

  2. 中一、小高花名册一式二份(附《花名册》Excel电子表格);

  3. 申报人员评审表一份(如有破格,另附破格材料袋)。

  评审

  县市区组织中评委评审。

  发文

  各县市区人事局发文,抄送市教育局(由县市区教育局寄送收文)。

  发证

  县市区教育局向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购买中级证书(交文件、做证名册和证书费5元/人)。

  县市区教育局做证,贴照片。

  去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盖印(钢印)。

  向有关学校下发中级证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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