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,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。
2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,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。
1、《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》
2、申办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:查验原件;
3、首办或本人与系统内相片差异较大的需提供带有照片的有效证件:查验原件(如学生证、医保证、结婚证、基层组织出具在其照片上盖有骑缝章的证明等);
1、凭户口薄、证明本人的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;
2、派出所核验居民户口簿;填写《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》;
3、派出所对申请人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;
4、派出所开具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款发票给申请人;
5、申请人持领证通知到办证点领取身份证。
户口所在地的县(市、区)政务中心或公安派出所
1、广安区公安分局 2248098
2、前锋区公安分 15228500079
3、经开区公安分局 2676016
4、枣山园区公安分局 2610018
5、协兴园区公安分局 2990165
6、岳池县公安局 5271640
7、武胜县公安局 6300278
8、邻水县公安局 3226131
9、华蓥市公安局 4892809
办理时限: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
办理费用:20元/证
温馨提示:如申请邮政快递业务,二十个工作日领取证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