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你如何判断“非法出版物”

导语 如何判断视为合法的出版物?给大家罗列了以下的方法,让大家不再上当受骗!

  最近,笔者研究发现:一批非法出版物,为了继续欺骗广大中小学教师,又采取了一些更隐蔽的办法。如,有些在境外注册在境内编辑、出版、发行的非法出版物,在通联地址上做文章:只留下电子信箱,不标注具体的编辑、出版、发行单位和地址;还有些在境外注册在境内编辑、出版、发行的非法出版物,掩耳盗铃地自称经过什么省什么部门批准,在境内发行等等。这都是一些值得注意的新动向。

  3、不要认为在国家合法出版物上刊登征文启示或者广告的,就是合法出版物。前不久,笔者曾致书《光明日报》、《中国教育报》、《教育文摘周报》和《中国青年报》,请他们不要再为非法出版物《中国教育教学》杂志做广告,并将文章发在了人民网“强国论坛”上:根据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在其网站上的“特别提示”可知,国际标准刊号为ISSN1728-0222、国内统一刊号为CN18-4258/H或CN13-4412/H的《中国教育教学》杂志“不是经国家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国内正式出版物”(见www.xwcbj.gd.gov.cn网站“业务咨询·特别提示”)。毫无疑问,这些大报不负责任的行为,是基层广大教师受骗上当的重要原因,是他们误导了基层的教师!

  此外,也不要相信那些打着某些名人顾问、某些大单位联办、协办、支持、赞助旗号的,就是合法出版物。事实上,许多人和单位可能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这么一家报刊,当然也不排除有些人和单位本身就是所谓的“报托”。

  总而言之,是不是合法出版物,关键看它的CN号有没有问题。例如,《中国教育教学》杂志,国内统一刊号为CN18-4258/H或CN13-4412/H。稍有常识的人就知道,我国内地根本就没有 18这个地区号,地区号13虽然有,但应该是河北的,该杂志在广州、重庆、海口、云南、海南设立编辑部,从事编辑、出版、发行活动,显然是非法的!

  4、如果实在拿不准某种报刊是不是合法出版物,建议你根据报刊的版权标记向为它提供CN号的省级新闻出版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。例如,非法出版物《中国教育论坛》的CN号为CN43-7772/R,编辑部在济南。如果你拿不准它是不是合法出版物,可以打电话咨询湖南省新闻出版局(因为43是湖南的地区号)或者山东省新闻出版局(因为编辑部在山东),当然,也可以上网查询。

  5、有些非法出版物虽然标注有CN,但却没有在所在地区注册登记,这种情况下,单从CN号上是看不出什么问题的,但如果所发文章的作者局限于某个地区,文章质量很低、篇幅相近、篇目很多、杂志很厚,也值得怀疑。比如,《中国教育探索》杂志的CN号为CN11-4461/I,邮发代号为2-871,编辑部地址在北京,自称“中国教育学会主管”、“中国报刊出版社主办”,邮政编码是北京的,电话也没有问题,该杂志还聘请季羡林、李燕杰等作顾问,徐岩作主编。但仔细研究它的第一期就会发现:它发的文章几乎都是山东济宁、枣庄、临沂部分区县中小学教师的文章;所发文章质量不高、篇幅相近、篇目很多、杂志很厚——有拿钱发文章的嫌疑;上网查询发现它的征稿启示属于“明码标价”:“字数要求控制在2000字左右,确需要增加篇幅者,另行商定。为给广大投稿者一个发表的空间,凡发表的论文均视篇幅长短收取一定的版面费。”(http://www.taschool.com/GuestBook.asp?page=3);咨询北京新闻出版局,答复是“未在我局注册”;查它的ISSN、CN、邮发代号,竟然同非法出版物《中国关注》一模一样!可见,它虽然伪装得很好,但却还是地地道道的非法出版物!

  非法出版发行的教育类期刊的大量存在,不仅破坏了出版管理制度,扰乱了教育出版物市场秩序,而且误导和欺骗了广大教育工作者,损害了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,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,导致了大量“垃圾文章”的出现,必须依法予以打击和取缔。中央电视台2004年7月13日“新闻30分”报道:“新闻出版总署、工商行政管理总局、全国扫黄打非办于2003年12月联合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。近日,新闻出版总署、全国扫黄办公布了首批被取缔的30家非法期刊名单。”我们强烈要求有关部门,一定要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和取缔教育类的非法出版物,还校园一片宁静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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